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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体育学院军训教官营组训方案
根据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工作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新生军事训练工作,充分发挥退役复学学生的军训示范作用,学院决定从2017年开始组建军训教官营,负责全院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如下方案:
一、组织机构
学院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办公室负责军训教官营的管理与训练工作。
组 长:刘宪忠
成 员:张 永、哈增红、杨 巍、孙卫星、李海舰、
哈 彤、梁悍东、陈荣学、高增栓、李 超、
梁书元、孟令峰
学生教官负责人:樊春光、胡金宝
二、军训教官选拔
(一)选拔条件
1、曾有部队服役经历的在校生,主要以大一到大三学生为主。
2、思想素质好,组织纪律性强,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强。
3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、管理能力、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。
4、身体素质好,能适应高强度的训练。
(二)选拔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。
2、系(部)审核同意。
3、学生处组织选拔,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公示。
4、集训考核。
5、对考评合格的学生颁发聘任证书,聘期为一年。
(三)军训教官组成
军训教官由考评合格的学生担任。
三、军训教官集训
(一)集训时间、地点
时间:7月6日—7月12日(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)
(二)集训目标
军训教官的集训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,要通过强化训练参训的学生,从角色上实现三个转换,即由大学生到教官的转换,由被管理者到管理者的转换,由被指挥到指挥的转换;要做到“四会”,即会做动作、会讲解、会教、会做政治思想工作。
(三)集训要求
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训练纪律,按时参加训练,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做到严格要求、严格训练、严格管理。
(四)集训内容
主要包括:队列条令学习;队列训练与队列指挥;内务卫生整理;学唱、教唱军歌等内容。(详见附件)
四、考核与表彰
(一)考核方法
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学生教官进行现场实地考核。
(二)考核结果
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
(三)表彰及奖励
军训结束后,按参训者25%的比例对优秀的学生教官由学生处进行表彰及奖励,授予优秀教官荣誉,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宣传,并计入本人档案之中;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教官进行淘汰。
附件:军训教官集训时间安排表
2017年7月5日
附件
军训教官集训时间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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